2015年11月
一、 适用对象
广州奔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商。
二、 适用时段
适用于2015年11月~2016年6月。
三、 代理商职责
1、 负责组织自有渠道、客户,以合法的方式宣传奔想智能打复印机;
2、 负责客户的接洽、解答客户关于产品等方面的问题;
3、 负责组织其客户到广州奔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来参观、促成交易;
4、 负责组织其客户到广州奔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交易,由广州奔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客户签署购买合同。
四、 佣金政策
代理商每成功售出一台机器,可获得佣金奖励2000元。
激励措施:月销售超过10台的,可额外获得800元/台的奖励。
五、 佣金结算
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个月的佣金及奖励,结算方式为转账。